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SB1.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或一方进入另一方,或一方与另一方一起的运作,有三种观点和传统看法,它们都是假设。第一种被称为物质流注,第二种被称为属灵流注,第三种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
第一种,就是所谓的物质流注,来自感官的表象和由此而来的谬误,因为表面上看,好像影响眼睛的视觉物体流入并产生思维;同样,影响耳朵的言语流入心智,并在那里产生观念;嗅觉、味觉和触觉也一样。由于这些感觉器官首先接受从世界流入它们的印象,而心智看似根据这些器官所受到的影响而进行思考和意愿,所以古代的哲学家和经院学者便以为流注源于这些器官,并进入灵魂,从而采纳了物质流注或属世流注的假设。
第二种假设被称为属灵流注,来源于秩序及其律法,有些人也称它为偶然流注。因为灵魂是一种属灵物质,因而更纯粹,是在先和内在的;但身体是物质的,因而更粗糙,是在后和外在的;按照秩序,更纯粹的流入更粗糙的,在先的流入在后的,内在流入外在,因而属灵之物流入物质之物,而不是反过来。因此,按照秩序,进行思考的心智根据眼前的物体在眼睛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视觉,心智也随意处理这种状态;同样,进行感知的心智照着言语在耳朵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听觉。
第三种假设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来自推理官能的表象和谬误;因为心智在进行运作时与身体一起、同时随着身体行动。然而,一切运作先是连续的,然后是同步的,连续运作是流注,同步运作是和谐;例如,当心智先思考,然后说话时,或当它先意愿,然后行动时;因此,确立同步之物,却排除连续之物,这是推理官能的一个谬误。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除了这三种观点之外,不可能构筑出第四种观点,因为要么灵魂作用于身体,要么身体作用于灵魂,要么两者同时不断作用。
419.“透过自然界的可见事物,谁都能确认赞成神性。如当他研究关于蜜蜂的知识时:蜜蜂知道如何从花草中采集蜂蜡、吸食花蜜;知道如何建造类似小房子的蜂室,并将它们布置成一座城市的样式,还有进出的街道;它们远远地就能嗅到花草的芳香,然后从中为房子采集蜂蜡、为食物采集花蜜,并满载这些东西,径直飞回自己的蜂巢。它们就这样为自己预备食物和居所,以度过即将来临的冬天,仿佛它们早就知道并有所预见。它们还立一个女王来管理它们,通过这个女主人繁衍后代;它们在上面为她建造一种宫殿,并有侍从围着她;分娩之际,她在侍从的陪伴下,逐个蜂室产卵,这些卵被跟随她的蜂群密封起来,免得遭到空气伤害;它们便从这些卵中获得新的后代。后来,这后代到了能重复上述过程的年龄,就从家里(即蜂巢)被逐出;被逐出的蜂群首先都聚集起来,结成一团,以免彼此失去联系;然后侦察蜂四处飞行、另觅家园。约在秋季时分,无用的雄蜂就被带出来,并被剥去翅膀,防止它们飞回来消耗食物,因为它们没有为这些食物劳力。还有更多类似现象,由此可见,鉴于蜜蜂对人类有用,所以它们凭来自灵界的流注而拥有某种类似世人,确切地说,类似天上天使的管理模式。
“凡理智未被损坏者,谁看不出蜜蜂当中的这类现象不可能出于自然界?太阳,就是自然界的源头,与效仿和类似天堂的管理模式有何共同之处呢?从这些低等生物所得来的这些及类似证据,既能使一个承认并敬拜自然界的人确认赞成自然界,也能使一个承认并敬拜神性的人确认赞成神性。因为属灵人在这些现象中看见属灵的结果,而属世人则看见属世的结果,各自取决于他的性质。至于我本人,这类证据见证了属灵之物流入属世之物,或说灵界流入自然界,因而见证了来自主的神性智慧的流入。试想一下,若无神性从祂的智慧经由灵界流入你们,你们还能否分析思考什么政府形式、世间法律、道德美德或属灵真理?至于我本人,过去不能,现在也不能。因为我一直在通过感知和感受观察这种流注,现已持续了二十五年,从未间断。所以,我能凭亲身经历作此声明。”
762.启18:6.“她怎样待你,也要怎样待她,按她所行的加倍地报应她。用她调酒的杯,加倍地调给她喝”表死后正义的报应和惩罚,那时他们用来迷惑并毁灭他人的邪恶与虚假将照其量和质而报应到他们身上,这就是所谓的报应法则(the law of retaliation)。“她怎样待你,也要怎样待她”表示死后正义的报应和惩罚。“按她所行的加倍地报应她”表示他们用来迷惑并毁灭他人的邪恶与虚假将照其量和质而报应到他们身上。“用她调酒的杯,加倍地调给她喝”表示虚假将同样报应到他们身上;因为“杯”或“酒”表示虚假(316,635,649,672节)。在先知书中,几乎同样的话论及巴比伦:
照着巴比伦所做的报应她,她怎样待人,也要怎样待她,因为她向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发了狂傲。(耶利米书 50:29)
这是耶和华报仇的事,你们要向巴比伦报仇;她怎样待人,也要怎样待她。(耶利米书 50:15)
巴比伦女子被毁灭,报复你像你待我们的,那人便为有福。(诗篇137:8)
按照字义,似乎是他们所迷惑并毁灭的人要报应他们;但按照灵义,这些人不会报应他们,而是他们自己报应自己,因为一切邪恶自带惩罚。这种情形类似于圣言各处所说的话,即:神将因向祂自己所行的不义和罪孽而报应和报复,并由于愤恨和烈怒毁灭他们;而事实上,是那些反对神的恶人自己这样行,因而向自己行这一切。这就是报应的法则,该法则就来源于这条神性律法: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马太福音7:12;路加福音6:31)
在天堂,这条法则就是相爱或仁爱的法则,由此在地狱所产生的是对立的法则,就是,你怎样待人,人怎样待你。不是说那些在天堂的人这样做,而是他们对自己这样做,因为地狱的报应法则和天堂的报应法则正好对立,并且如同被铭刻在他们的邪恶上。
在以下经文中,“加倍”表示根据量和质而有大量:
愿那些逼迫我的蒙羞,使灾祸的日子临到他们,以加倍的毁坏毁坏他们。(耶利米书17:18)
在以下经文中,表示根据他们转离邪恶的量和质而有大量:
安慰我的百姓,她服役期已经满了,她的罪孽赦免了,她从耶和华手中加倍受罚。(以赛亚书40:1,2)
你们被囚而有指望的人都要转回保障,我今日说明,我必加倍赐福给你们。(撒迦利亚书9:12)
你们因所受的羞辱必得加倍的好处;在他们的地内,他们必得加倍的产业,永远之乐必归与他们。(以赛亚书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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